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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规则:1.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”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龋2.加试要求:(1)报考建筑学、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矗(2)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、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。3.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:无。4.加分考生录取原则: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,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,以投档成绩为准。5.专业志愿投档级差: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。以后不设级差。6.专业分配办法:参照考生志愿,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。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。7.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:(1)艺术类含艺术设计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:校考专业课成绩×50%